近日,為進一步優化登記備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引導私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基金業協會發布修訂后的《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配套指引。
前期,基金業協會已就《辦法》及配套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市場各方對規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表示認同和支持,認為有利于規范私募基金活動,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推動私募基金更好地發揮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科技創新、調整經濟結構、增加國民財富、增強市場韌性和行業活力等功能作用。基金業協會認真研究了各方面反饋的意見建議,多數意見經評估后予以吸收采納。
修訂后的《辦法》共六章八十三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適度完善登記規范標準,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出資人、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等關鍵主體作出規范要求。二是明確基金業務規范,把握募、投、管、退等關鍵環節,強化行業合規運作。三是健全制度機制,強化穿透式核查,加強信息披露和報送等事中事后自律管理。四是實施差異化自律管理,落實扶優限劣理念,增加行業獲得感。五是完善自律手段,加強對“偽、劣、亂”私募的有效治理,遏制行業亂象,凈化行業生態。
下一步,基金業協會將認真落實《辦法》及配套指引,持續優化登記備案工作,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快推進私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