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協發〔2023〕5號
為了規范私募投資基金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將《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修訂為《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為確保新舊規則有序銜接過渡和《辦法》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法》施行前已提交辦理的登記、備案和信息變更等業務,協會按照現行規則辦理。施行后提交辦理的登記、備案和信息變更業務,協會按照《辦法》辦理。
二、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法》施行后提交辦理除實際控制權外的登記備案信息變更的,相關變更事項應當符合《辦法》的規定。提交辦理實際控制權變更的,變更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全面符合《辦法》的登記要求。
三、自2023年5月1日起,《辦法》施行前已提交但尚未完成辦理的登記、備案及信息變更事項,協會按照《辦法》辦理。
特此公告。
附件: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