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上海華領鋆弘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領)涉嫌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孫祺作為上海華領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協會已對其作出紀律處分。
鑒于協會通過孫祺在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中登記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有效聯系,現公告送達協會《紀律處分決定書》(中基協處分〔2023〕【112】號)。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律管理和紀律處分措施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孫祺如對協會采取的紀律處分措施有異議,應在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出書面復核,說明申請復核的事實、理由和要求。復核期間,本紀律處分決定繼續執行。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0號交通銀行大廈B座9層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法律事務部。
特此公告。
附件:紀律處分決定書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2023年5月11日